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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说唱曲变文

         一、变文
 变文是唐代兴起的一种说唱文学,多用韵文和散文交错组成。内容原为佛经故事,后来范围扩大至历史故事、民间传说等。之所以称为 “变文”,也简称为“变”,即变异,是因为把正式的经义,以述经、述义、述理为本的佛经故事变异为以述事、述文、述趣为主,包括历史故事、民间传说等内容的演唱艺术作品。
        唐朝是传播佛教思想的隆盛时代,僧侣将佛经译成文雅的经文,为向普通百姓宣讲,又把经文和其中动人的故事改编成通俗文字并加以演唱,先用说白散文叙述事实,然后用歌唱(韵文)加以铺陈渲染。这种演唱佛经的形式,称“俗讲”,即通俗讲经之意。俗讲一般主要使用说唱体为话本,因为说唱体既围绕着佛教经典主题,又着力使之通俗化,从而易于人们接受教义,这类俗讲话本称作“变文”。
“变文”民间俗称化缘诵经说唱曲,是指应用转读(咏经)、梵呗(赞呗)、唱导等手法进行的佛经通俗演讲和化缘劝善的民间说唱曲艺。主要乐器有撞铃、木鱼、渔鼓等。
据传建于唐代的中山寺(编修于康熙四年的《续修商志》有记载)位于商洛市商州区龙王庙(今板桥)镇郭中(今西兴)村。“变文”被该寺院引进。随着岁月变迁,“变文”俗讲的宗教色彩逐渐淡薄,不仅仅局限于讲说佛经,而较多的接近现实生活,为人们所喜闻乐见, 越来越成为艺人传经说法和谋生的手段,同时也成为民间说唱的直系先祖。
         二、流传方式和主要曲目
        化缘诵经说唱曲首先由外地道观、寺院传入商洛道观寺院,在发展过程中,自觉不自觉的受到商洛文化影响,成为具有商洛特色的商洛化缘诵经说唱曲,再影响到寺院周边居民,渐次成为民间艺人谋生的手段而在一定范围传承至今。
伴随着社会历史步伐的前行,“变文”越来越淡出人们的视野,也淡出了社会,只有在边远的山区中才可偶尔听到长者的说唱。
现存的主要曲目有《老母卖梅花》、《报母恩》、《韩湘子九度林英》、《二十四孝》等。
        三、传承人标准
        尽管发展为变文,但还是以宗教为主体,因此在传承人方面有严格的要求,即戒杀生、邪淫、酗酒,戒食葱、韭、海、蒜。
变文的前景让我们十分担忧,商洛变文的传承人已是凤毛麟角,且多是是古稀、耄耋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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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商州民间文化研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