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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民间文化研究工作机制,促进民间文化研究事业发展的通知


关于
进一步完善民间文化研究工作机制,促进民间文化研究事业发展的通知
 
各位理事、顾问及会员:
    商州民间文化研究协会从成立以来,经过五年多的工作实践,已初步形成了协会工作运作的一些基本规程,为我们下一个五年任期奠定了一定基础。为了进一步促进民间文化研究事业发展,拓展协会工作新思路,发挥协会研究、保护、服务工作三大功能,依据协会《章程》规定,经商州民间文化研究协会常务理事会2019年10月11曰会议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落实协会各项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党建领航,坚持立足民间工作定位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民间文化研究方向,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理念,深置于民间一线,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五年实践证明,工作中好高骛远、贪大求洋、急功近利的做法都会严重脱离实际,偏离民间文化研究工作的方向,使这个平台变了味道。必须紧紧围绕今后工作的三大任务,从“弄清房前屋后那几块老瓦片来历,记录祖辈们讲过的那些故事”做起,通过现代技术手段运用,使这些研究成果活起来,得以延续,留给后人。
    二、突出研究、保护、服务三大功能
    1、拓宽新的研究领域,提升研究水平。继续巩固过去已经涉足到的姓氏家谱、红色文化、移民文化等研究领域成果,通过外出参观学习、专业研讨培训、对外文化交流,专业人才引进等有效手段,提高研究队伍专业化水平。同时,不断拓宽新的研究领域,通过对地方官制文化、地理文化、民俗文化、语言文化等研究领域的拓展,增加新的文化研究内涵,使民间文化研究工作系统化。
    2、集聚民间文化研究队伍力量,整合民间文化碎片化资源,按计划,分步骤,分门类完成地方古契约、古碑刻、古牌匾、古建筑、古遗迹、古书籍、古字画、古资料、古照片、古杂项、古树木等文化资源的收集、整理、编撰工作,使之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加大民间文学领域的神话故事、传说故事、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等内容的走访采集工作,形成一定文化资源积累,待时编撰出版。
    3、发挥协会专业化队伍特长,组织专门力量,主动上门对接公关,积极承担地方政府地名志、地方志、行业志等国家购买服务项目,树立协会品牌效应,建立协会专业地位。同时,做好乡志、村史、家谱、自传等项目的有偿编撰工作,规范服务运作,形成专业优势,下设民间传统文化研究、民间文化资源保护、民间资料编撰服务三个工作部。
    三、建立民间组织网络,开展文化资料征集
    2016年5月20日,第一届常务理事会以商民协字(2016)01号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基层民间文化组织网络,积极开展民间文化资料征集的通知》文件,要求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立足基层组织网络建设,建立跨区域分支平台,拓展民间文化交流基本思路。同时,为了不断充实地方民间文化研究资源,从2016年6月开始,实现统一研究汇编,集中建档保存,长期系统管理的目标,对散落民间的有一定研究价值和保存价值的文化资料及实物进行征集保护。
    四、完善六项工作机制
    1、建立协会活动经费捐赠机制,对于任何组织或个人自愿捐赠协会账户一定数量的资金,经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批准,颁发荣誉证书,授予“荣誉会员”“名誉理事”“名誉副会长”“名誉会长”“终身名誉会长”等荣誉称号。
    2、完善民间文化资料征集制度,对于各类组织或个人捐赠的地方民间文化资料、实物,统一颁发个人收藏证,落实协会登记、保管、借阅、交接工作责任,使之成为协会永久资源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供大家查阅。
    3、建立项目承担有偿服务机制,对于协会会员个人或组织承担的各种文化项目,协会可承担提供登记证书、技术指导、税率优惠等便利,依照合同约定,个人或组织可向协会捐纳项目总金额5%—10%的服务费。
    4、完善会员会费收缴办法,会员采取超龄(70岁)免交,10元(2元/年)为登记会员,100元(20元/年)为正式注册会员三种形式缴纳会员费。新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有两名老会员推荐,研究批准后方能成为会员。
    5、完善田野文化考察活动制度,坚持自愿原则,按照事先口头约定——电话征求意见——自行乘车参与等环节,安全责任由个人自行承担。活动期间产生的交通费用、用餐费用等一般按照AA制或采取个人自愿解决。
    6、现阶段会员个人出差外出参与各种联谊活动,必须经过协会领导批准方可视为因公,协会原则只承担火车、长途汽车普通座车票费用和200元以下住宿费用,其他费用由个人承担,旅途安全责任由个人负责。
    特此通知
 
 商州民间文化研究协会
 2019年10月11日
(责任编辑:商州民间文化研究协会)